据《南方日报》7月16日报道,广东东莞民政部门统计了第三批临时生活补贴发放对象名单,包括9镇街8.8万余名低保边缘户和非五保户孤寡老人。此次报送的临时生活补贴领取人数加上前两批74151人,全市申领临时生活补贴市民人数已达16万余人,超过原先预计的12.2万人。民政部门说,目前尚有三分之一镇街没有上报申领者名单。
6月初,“红包”派发方案出炉,东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向有关市民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此次补助的发放对象包括,低保对象、五保户、非低保对象的优抚对象、非低保对象的一至四级残疾人、非五保户的孤寡老人、弃婴、已治愈的麻风病人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收入为401元-600元的人员)八类人员。既然明确了发放对象,说明管理者是进行了一番“统计”和“测算”的,但最终,申领红包者却还是大大超过预期,这样的结果,令人百味杂陈。
这意味着什么呢?如此,起码可以证明,有相当一部分城市低收入者游离在制度视野和现行社会保障之外。不在“管理”中,自然就在预期外了——其实,“穷人超预期”又是一个情理之中的事情。以往,受制度僵硬的条条框框限制,很多低收入者只能望“保”兴叹,如今制度虽然没有“变化”,可政府发红包的福利措施却实质上等同于放开了制度的“局限”,一下子涌入进数量众多的“预期外申领者”,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从这个角度看,“穷人超预期”并不是一件坏事。由此,可以警示公共管理者,除了那些“在册”的“保障对象”之外,城市中还有大量徘徊在生存困境中的穷人,需要制度关爱和救济。我想,“红包”派发完之后,有关部门有必要及时对保障机制进行某种完善和拓展,在公共财政力量所及的范围之内,将所有穷人全部“覆盖”进来,让发展的成果真正“普度众生”。这是值得期待的,也应是“穷人红包”的福利思路进一步走向常态化和制度化绕不开的必由路径。
制度一小步,社会进步就是一大步;管理者积极地向前迈出一小步,社会公平就会前进一大步——这是东莞派发“千元红包”以及“申领红包者超预期”,带给我们最大的启迪。只要公共管理者拥有关爱穷人的执政理念,不断展开制度努力,任何一个既有制度阳光所照不到的边缘地带,都会逐渐接受“雨露”的滋润——而在更多的穷人受惠的同时,我们的制度保障会更完美、社会会更和谐公正。换句话说,将所有低收入者全部纳入保障底线内,实现“穷人全在册”应是制度的孜孜追求。 (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