拷问道德:“人间大爱”揭了谁的丑
诚然,龙老孝救了孩子的命,然而,如因此就让龙老孝收养孩子,这对孩子负责吗?
龙老孝抚养弃婴,彰显人间大爱,感动了甘田镇的人们,可人们也在议论一个问题:如此抚养,这个孩子将来怎么办?作为五保户,龙老孝每月只能得到30元的政府补贴,此外,他只能靠背水泥这样艰苦的活,每天赚几元钱。
龙国芳说:“这个孩子很聪明,但将来谁能供她读书?龙老孝显然没有这个能力。”在龙老孝抚养这个孩子之初,民政部门多次要求龙老孝放弃,但龙老孝听不进政府人员的劝告,他明知养育一个孩子不可能,但却勉力而为。
诚然,龙老孝救了孩子的命,以一种坚韧的精神,养活了孩子,值得肯定。然而,如因此就让龙老孝收养孩子,这对孩子的未来负责吗?记者问龙四婷:“你想离开吗?”孩子说:“想。”记者再问:“你想一直留在你妈妈身边吗?”孩子不吭声。然后,孩子拿出一本旧书,翻给记者看,她对书充满了好奇。然而,现实,让这个孩子将难以享受“读书乐趣”。
另一方面,据当地政府调查,孩子的亲生父母和龙老孝可能生活在同一个小镇上,但却一直没有公开露面。村民们猜想说:“孩子的父母说不定会天天看到孩子。”他们谴责:“作为爸爸妈妈,如何能忍心看着自己的女儿受苦,他们的良心让狗吃啦!”
龙国芳说:“孩子的父母从来没有现身过,哪怕是给孩子买一包奶粉都没有。”
记者四处探访,周围的村民对龙老孝收养孩子的事,大多说:“可怜。”凡涉及更广泛的问题,人们大都缄默。孩子在大街上走,因为长久不洗澡,而且衣服褴褛,很多小伙伴不愿意和她玩耍。对于龙四婷而言,她最大的快乐是在垃圾堆一样的小屋里,摆弄玩具。
人常说:“大爱无疆”,然在龙老孝抚养女婴的背后,考量了多少人的道德底线?
律师说法:“特事特办”不合法;弃婴行为要严查
回顾整个事件的过程,龙老孝收养龙四婷,这在法律上存在哪些问题?7月19日下午,欧亚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东盟联合法律服务中心黄光明回答了记者的一系列问题。
黄光明说:“问题首先出在当地政府‘特事特办’上。众所周知,收养孩子在法律上有很严格的程序,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收养人必须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已确认,在三年多前龙老孝决定收养龙四婷时,已是五保户,本身又残疾,根本不具备给孩子提供最起码生存条件的能力,更不用谈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了。很显然,在收养龙四婷的问题上,当地政府“以人为本”,过于在乎龙老孝的感情了。
另一个问题是,当地政府在获知婴儿被抛弃后,积极寻找了婴儿的生身父母,并有了大致的方向。黄光明说:“弃婴,严重的可以被判为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情节恶劣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以被判为杀人罪。”
据记者了解,当地有关部门对婴儿的父母进行过寻找,但婴儿的生身父母是谁,最终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在记者采访中,被采访者曾提到过龙四婷生身父母的问题,但在记者一再追问下,有关人员避而不谈。有关法律人士质疑,当地政府存在不作为现象。
龙国芳说:“在龙老孝收养婴儿之后,地方政府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无法劝阻龙老孝。另外,在婴儿亲生父母的寻找上,地方政府已经尽了力。在寻找无果的情况下,让龙老孝收养了婴儿,并为其入了户口。”
记者把这种情况反映给黄光明律师。黄光明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龙老孝本身具备进敬老院的资格,因为,他是孤寡老人,又残疾。但在不合法地收养了婴儿之后,当地政府又为婴儿办理了户口,那么,龙老孝便成了有子女的人,从而失去进入敬老院的资格。”
据此,黄光明建议,当地政府部门应履行行政手段,妥善解决现实问题。否则,不但孩子未来的生活无法保障,龙老孝随着身体渐弱,也必将陷入生存困境。
另外,据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介绍,为防止弃婴事件发生,当地做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工作。但记者在甘田镇走访,并没有看到有关弃婴方面的法律宣传标语,这种“大爱”的故事,以后是否还会发生?值得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