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次窜至兴安,事先将“药物”给同伙吸食,趁其昏迷,敲断其的手臂,然后上路玩“碰瓷”伎俩敲诈过路司机钱财。 8月 28日,唐某等 7人被兴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今年 7月 18日,唐某等 8人,从临桂驾车窜至兴安县白资公路司门前路段,由一人骑自行车搭乘黄某(黄某事先由同伙“药”昏,手臂被同伙打成粉碎性骨折)等待外地货车经过。当他们发现有一辆外地货车经过时,他们便故意将自行车刮碰到外地货车,然后倒地。唐某等人遂在前方将货车拦停,要求货车司机私了赔钱,敲诈勒索外地司机 3000元。
当日, 8名犯罪嫌疑人又采取同样的手段分别敲诈另外 2名外地司机现金 200元、 50元。 7月 19日,这伙人又从临桂来到兴安县白资公路司门前路段,采取同样的手段,通过私了的办法,敲诈河南货车司机王某 4500元。
被敲诈的河南货车司机王某事后觉得事情蹊跷,遂将此事告诉了兴安的货主。货主认定事情有诈,遂向兴安警方报了案。公安民警快速行动,将准备在附近继续作案的唐某等 7人抓获归案(一人负案在逃)。 7月 20日, 7名嫌犯被刑事拘留。
办案民警告诫大家,今后如遇此类对方主动要求私了的蹊跷事,最好打 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