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宁因实行免费公交而引起普遍关注。常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表示,整治黑“摩的”是公交免费的目的之一(9月3日《新京报》)。
常宁城区“摩的”在2003年前后“泛滥成灾”,共有三四千辆。为治黑“摩的”,常宁花费了五六百万元,全警动员整治好几年,却无济于事。常宁市委书记用萨缪尔森的准公共产品向公共产品转移的理论,来分析公交车和黑“摩的”的关系。事实证明,当公交升格为公共产品之后,当地“摩的”锐减至原来的三分之一。
萨缪尔森对纯公共产品作过界定,“每个人对这种产品的消费,并不能减少任何他人也对于该产品的消费”(如国防、治安、司法等)。在萨缪尔森那里,公交并不是纯公共产品,它更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就像政府兴建的公园、医院、学校等)。学术界一般认为,纯公共产品可以由政府公共提供,准公共产品则可以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公交服务当然可以也应该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提供。即使伦敦这样的发达公交城市,也没有提出免费公交理念。何也?因为相对于“免费”,“廉价”更务实,更符合公共财政理念。
如果常宁财政把“一年480万元的运营费用”,用于提高公交的舒适度,像伦敦一样提出“巴士就是我的私家车”的口号,应该相信市民还是有起码觉悟的,还是愿意承担少许费用的。也就是说,这笔钱可以花得更高明,这才是公共财政所应做之事。
“摩的”问题本质上是就业问题。“摩的”司机大多是下岗工人,常宁前期之所以做了无用功,是因为“摩的”司机的生存问题未能解决。“摩的”减了,司机怎么办?现在,在一切未变的情况下,更让人清晰看到,所谓“免费公交”实质就是“政绩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