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李学人
近日,西安市政府出台《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据此意见,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见本报今日17版国内新闻)。
按理说,政府掏腰包对市民进行购房补贴,本是一件惠民之举,可是耐人寻味的是,政府部门的良苦用心,不仅未能赢得喝彩,反而遭致一片质疑。
民众不领情的原因主要源于政府出台房补政策不合时宜,试想,在房价持续走高时,政府并没有拿出有效的措施控制房价,也没有拿出优惠政策补贴市民;如今楼市开始萎缩了,政府部门却迫不及待地出台购房补贴政策刺激房市,这不是明摆着的“袒商”和“托市”吗?
据调查显示,近期,国内70%的城市房价开始出现走低现象,诱发房地产行业低迷的原因其实很多,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开发成本过高,以及开发商故意炒作抬高房价,最终导致畸形房价与购买力之间的失衡。
楼市的暂时低迷,正是市场调节的一种良性反应。此时,政府部门应该从从市民的利益出发,对这种良性反应予以保护,这对稳定房价,遏制开发商暴利,进一步挤出房市泡沫,显然大有裨益。如果政府部门在这种时候出台房补政策,表面上像在补贴市民,而暗地里却是补贴开发商,对开发商进行隐性保护,这样,势必导致房价再次攀高。
往深里说,政府掏腰包对购房户进行补贴,实际上是所有拿纳税人的钱,让少部分人得到实惠,最终肥的还是开发商和相关利益部门,这样做真有点“劫贫济富”之感。政府的财税政策应该具有“公正性”和“普惠性”,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是纳税人普适的权利,政府部门理应从最广大民众的意愿出发,出台政策应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部门杯水车薪的购房补贴,只能遭致瓜田李下之嫌,民众是不会领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