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 张贵峰
用英文写一个接待晚宴上的“祝酒词”——这成了广东省市联合公开选拔厅处级年轻干部考试的英文题。9月7日,广东省省市联合公开选拔年轻干部笔试在广州开考。据悉,把外语水平作为一个重要指标,是本次公开选拔的一个重要特点(据《信息时报》9月8日报道)。
当前,我们所身处的无疑早已是一个高度开放、外向的社会。这种背景下,强调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外语水平,并将其作为选拔和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和依据,当然是正当和必要的。但是,这一强调是否必须“一刀切”地进行,并且要达到如本次考试有关负责人所表示那样的“不带翻译就能在谈判场上应付自如”的超高标准和目标,在我看来,又是值得推敲的。
很明显,“不带翻译就能在谈判场上应付自如”,绝非一种轻易就可以达到的语言驾驭水平和能力。这正如有网友评论的,即使在美国待上几年,日常会话没有问题,也不代表一个人就有能力在正式的社交场合、就严肃的话题“应付自如”地进行表达。那么,以这样的高标准外语水平,去普遍地要求以汉语为母语、常年生活和工作在国内的中国公务员、领导干部,显然有失严苛,也显得有些“奢侈”。
若强行去推行这样的高标准,一方面既很难真正奏效,另一方面,也势必构成一种无谓的巨大浪费——既浪费被选拔者本身的时间、精力、金钱,也浪费社会资源的配置。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干部的英文选拔考核,不宜一味盲目攀高,而应有分寸、针对性地进行。毕竟,对于中国的公务员而言,国内民众才是其最主要和根本的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