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陈刚)柳江大桥河南桥头的“六层楼”一带因城建需要拆迁,原住鱼峰路东一巷的苏女士的老房子,在拆迁时获得了60多万房屋补偿款,而苏手上的一张古董级“房产证”——一张有69年历史的“地契”,让人大开眼界。
昨日下午,记者约见苏女士时看到了这张非同寻常的“房产证”。该“地契”约有4张A4纸大小,摊开时像一张报纸,上面的字体全部用毛笔填写,而最为与众不同的是证件的过户日期为“民国28年1月”,即1939年1月,足足经历了69年的漫长岁月。
据苏女士介绍,这张地契是祖辈留下来的,由于“地契”的纸质与一般的纸张不同,非常结实,所以至今保存完好。前段时间鱼峰路东一巷拆迁时,拆迁工作人员挨家挨户上门登记,并帮助复印房产证和土地证,但当看到这张古董级“地契”时,拆迁工作人员不禁吓了一跳。由于这张土地证的历史实在太久,工作人员不敢贸然帮助复印,生怕途中有个闪失,于是交代苏女士自行拿去复印,然后再上交“地契”复印件。
记者看到,这张“地契”盖有“柳江县政府土地登记”的印章,8枚似乎是印花税的票据粘贴其上,上面注明有土地转让交易的相关内容,并以“竹坡、鱼塘、鸭行”等参照物界定土地界限。
记者从柳州市房屋拆迁办获悉,此类古董级“地契”比较少见,但在日常拆迁中也遇到过上世纪40年代左右建造的房屋,拆迁补偿时要看具体情况,房屋若建成后保持原样的话,一般都按照规定进行补偿,而建成后的老房子改建、扩建时,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拆迁赔偿时可能就麻烦些。
记者从柳州市国土资源管理局获悉,柳州解放后曾进行过几次土改,并逐步实行土地的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制,废除土地私有制,因此解放前的“地契”已经无效,这张“地契”只能算是历史资料,目前只具有收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