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余锋)外地来邕的吴先生最近遇到怪事,几天前他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上尧村租房子时,被房东婉拒,理由是警方建议此房暂时不要外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10月1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新阳派出所了解到事情的原委。
今年9月底,吴先生到南宁市西乡塘区上尧村十一队租房子时,听说村里一户人家正好有空房。然而,当吴先生找到房东时,房东却摆摆手,说暂时不租。好端端的房空着为何不租?对此,吴先生很疑惑,但房东只是简单解释说,这是辖区新阳派出所民警的建议,因为最近房内发生了“一点不太好的事”,暂时不出租是为了别人的安全。
“我们当初建议房东暂时不要出租房。”新阳派出所所长庞宏国对记者说,这与10多天前这间民房的原租户被人报复有关。据介绍,9月19日凌晨2时许,有人突然朝房内扔进一个装有黑火药的瓶子,“炸药瓶”爆炸后,将窗台玻璃都震碎了,所幸没有伤到人。
接报后,新阳派出所立即到现场调查走访,初步锁定是上林县30多岁的男子韦某所为。原来,该租户是马山人,有一个妹妹叫蓝某,目前在南宁打工。去年,蓝某经堂姐介绍,与一同到南宁打工的韦某相识并谈起了恋爱。
交往一段时间后,蓝某发现韦某性格太内向,与自己的性格不合,于是今年初便提出了分手,之后不再与韦某见面。不能自拔的韦某继续发短信给蓝某,以挽回这份感情,未果后干脆给蓝某发恐吓短信。蓝某换了手机号码后,韦某又找到蓝某租住在上尧村十一队的哥哥家中,继续恶言相向。
9月22日,新阳派出所唐副所长带领民警赶赴上林县将韦某抓获。韦某很快供认了自己恋爱不成实施报复的事实。据韦某供述,9月14日晚,他将三颗大鞭炮的火药集中装在瓶子内,点燃后扔到蓝某哥哥租住处的一楼后,一溜烟就跑了。由于没有炸响,9月19日凌晨,他如法炮制,将另一个自制“火药瓶”扔进二楼蓝某哥哥的租房内,听到响声后,他趁黑逃跑。
“目前韦某已经被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庞宏国说,国庆长假后不久韦某就会被释放。由于韦某心理有些不正常,担心他获释后再有违法行为,因此警方在案发后即让蓝某和她的哥哥搬走,并建议房东暂时不要外租那间房,以避免伤害到其他无关的租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