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柳州讯(记者杨建林 通讯员成垚军)柳州市某银行的3台POS机突然出现“疯狂”交易量,短短10余天之内被刷卡180余次,金额高达500余万元。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如此庞大的交易金额,其实不过是一场“幻象”,真正原因是几名香港居民勾结内地人士实施骗局,利用POS机套取巨额现金。
11月18日,柳州市中级法院对这起信用卡诈骗案一审宣判:主犯钟琳(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主犯胡世明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4名同案犯黄坚、钟玮、周树强和彭国传领到有期徒刑7年至11年不等的刑罚。
内外人员结伙诈骗
钟琳今年37岁,出生在四川省自贡市,案发前属于香港居民,但暂住柳州市东环路,并开办一家吉幸茶叶经营部。胡世明也是香港人,是钟的前夫;而黄坚的户籍在柳州市,是钟的男友,海港大酒楼的股东。
2007年4月,钟琳和胡世明预谋,打算利用伪造信用卡骗取银行资金,双方约定由钟负责在柳州与银行签定信用卡业务合作协议、办好有关结算账户、领取并安装销售网点终端机(即POS机),胡世明则在深圳、香港负责寻找持伪造信用卡的人,带来柳州刷卡套现。
随后,钟琳利用吉幸茶叶经营部及其个人名义开办银行POS机外,还找到其兄钟玮,让钟玮用胡世明所办的假的香港人“洪胜利”身份证,在黄坚帮助下,以海港大酒楼名义与柳州某银行签定境外银行卡业务合作协议,并领取安装POS机,并与银行约定将交易额支付到以“洪胜利”名义开设的个人账户。
另一方面,胡世明抵达深圳,通过香港人彭国传联系到持有伪造信用卡的“史丹尼”、“关生”、“明仔”等人(均另案处理),并经钟琳同意,约定分工和分赃比例,准备实施“套钱”计划。
10余日内狂“刷”百万
2007年5月,胡世明、彭国传带着“史丹尼”、“关生”和“明仔”等人来到柳州,与钟琳、黄坚等人会合。5月8日至20日,在没有任何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这伙人先后在吉幸茶叶经营部、海港大酒楼的两台POS机上,使用伪造的境外信用卡进行虚假刷卡交易。其中,吉幸茶叶POS机共刷卡42笔,刷卡金额为101万余元,银行扣除4%的手续费后,将97万余元支付到钟琳的个人账户;海港大酒楼的POS机共刷卡103笔,刷卡金额为304万余元,银行扣除同样比例的手续费后,将292万余元支付到“洪胜利”的个人账户。上述赃款,钟琳根据事前约定,与胡世明、彭国传、“史丹尼”、“关生”和“明仔”等人分赃。 同年5月,胡世明联系香港人周树强,到柳州协助钟琳、黄坚继续实施“套现”计划。周树强以虚假的商铺“奇宝轩”和假身份证“陈伟龙”,与柳州某银行签订境外银行卡业务合作协议,并将POS机领走交给钟琳、黄坚。
同月30日至31日,胡世明联系了持有伪造信用卡的“彪哥”等人,在吉幸茶叶经营部,用“奇宝轩”的POS机进行伪卡交易,共刷卡37笔,刷卡金额为156万余元,银行扣除手续费后,将149万余元支付到“陈伟龙”的个人账户。周树强将其中30万元取出交给钟琳、黄坚,一伙人按约定比例分赃。
警方调查戳破“幻象”
2007年6月1日,柳州某银行发现商铺“奇宝轩”的境外信用卡交易异常,涉嫌犯罪行为,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前,该银行也发觉吉幸茶叶经营部、海港大酒楼两台商户POS机刷卡记录异常,要求对方提供有关刷卡资料,黄坚、钟琳一直推托。于是,柳州警方介入此案,钟琳、胡世明、黄坚等6人先后落网。
经过公安机关调查,钟琳一伙人的骗局被揭穿:柳州市工商部门出具的材料显示,该市根本没有“奇宝轩”这个商铺的工商登记。而吉幸茶叶经营部雇请的店员指出,“茶叶店的生意很差,没有卖出什么茶叶”。
办案机关核实确认,钟琳、胡世明和黄坚组织或参与信用卡诈骗数额为539万余元,其中钟玮参与信用卡诈骗数额为292万余元,周树强参与信用卡诈骗数额为235万余元,彭国传参与信用卡诈骗数额为390万余元。
所幸的是,柳州某银行流失的部分资金被追缴:警方暂扣上述被告人的现金158万余元并退还给银行,而“陈伟龙”账户上的余额120万余元也被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