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查获的假发票。

民警缴获的盗窃工具。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记者 余锋 文/图
两盗贼在高层楼房逐户敲门,后被警方审查出是用“7”字形塑料片开锁入室盗窃的大盗;民警突击黑车销售点,在嫌疑人身上缴获了空白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11月20日,南宁警方在开展社会治安集中统一整治行动期间,抓获一些形形色色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高楼入室盗贼现形
20日晚9时许,西乡塘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讯问室内,两名办案民警正在审讯一名涉嫌入室盗窃的年轻男子。西乡塘刑侦二大队副大队长林万拿出两张“7”字形塑料插片,向记者介绍说:“你们看看,这就是从嫌疑人身上查获的盗窃工具。”
原来,这名18岁的男子姓罗,凤山县人。11月20日凌晨,罗某与另一罗姓老乡潜入南宁市大学路世贸西城高层居民楼内后,连敲了多户业主的房门,发现房内无人回应,他们即一人在楼梯口放风,一人用“7”字形塑料片插进门锁内入室盗窃。当时,世贸西城物业的保安通过视频监控发现罗某二人形迹可疑后,即包抄将他们控制住,后报警移交给上尧派出所。
由于案情重大,罗某二人又分别被移交至西乡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和刑侦二大队深挖处理。经审查,两嫌犯供认,今年1月以来,他们大多选择在晚上潜入南宁市大学路世贸西城、环球时代以及埌东等路段小区的高层楼房居民小区,敲门时假若有人开门,便说是来“找人”的;若无人开门,即用塑料插片开锁入室盗窃。就这样,他们先后成功作案8次,盗得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名表等一系列贵重财物。销赃后所得的钱,用于吃喝玩乐,甚至吸毒。
目前,罗某二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楼层再高也要防止入室盗窃,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可考虑安装防盗报警器械。同时,有条件的小区可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充分利用技防设备,同时小区物业保安要加大对小区的楼层巡查力度。
假发票忽悠购赃车者
当晚行动打响后, 北湖派出所所长卢永伟即带领民警来到万秀村与南宁市28中交界处一带,打击销售黑车(电动自行车)的不法人员。
当时,一伙男女正在该处向路人兜售电动自行车,一名抱着幼儿当掩护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妇女,看到民警突然到来,遂把幼儿抛给了身边的丈夫,自己逃之夭夭。民警一番包抄,最后控制了7名涉嫌销售黑车的男女,缴获了8辆来路不明的电动自行车。
经盘查,民警在这些男女身上查获了大量的电动自行车钥匙。对这些钥匙的来历,这些男女支支吾吾。在其中一名姓肖的男子身上,民警甚至还发现了一叠“南宁市货物销售发票”,发票上边除印上了南宁市某电动自行车经营部的印章外,其余栏均为空白。
在北湖派出所,民警问肖某:“这些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怎么会在你身上?”肖某说:“我是做废旧生意的,这些发票是我拣来的。”“收废旧的拣这发票来干什么?”“我,我只是觉得可能会有用……”“有什么用?”“我……”几个问题下来,肖某沉默了。
“这帮人都是老面孔了。”卢永伟道出了肖某等人的底细。原来,肖某等嫌疑人都是湖南人,他们平时就租住在万秀村等城中村内,不分昼夜向路人兜售来历不明的二手电动自行车,一旦有人来买车,他们就在自备的假发票上,填写上有关的销售记录,以此蒙骗一些不明真相的购买者。后来,一些购买者发现了问题,还因此与肖某等人闹到了派出所。可是,肖某等人被北湖派出所处理后,不思悔改,重操就业。
警方提醒:销售“黑车”的嫌疑人通常备有假发票,有人购买后,即临时填写上销售记录。一些不明真相的购买者以为有了发票,这车就来路正当,却不知这其实是不法销赃人员的伎俩而已。卢永伟说,他希望市民积极向警方举报销赃的不法行为,不要购买来历不明的自行车。
网上逃犯在打牌时落网
当晚9时许,西乡塘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审讯室内,当民警说要将一名青年男子移交给那坡县公安局时,这名男子突然“腿软”起来。民警喂该男子喝了水,又劝说了一阵子后,这名男子才配合民警上了警车。
这名男子叫阿东(化名),是几小时前落网的一名网上逃犯。11月20日上午,西乡塘刑侦二大队民警突然接到那坡县公安局的一个协查通报。那坡警方称,今年10月,他们打掉了当地的一个涉黑涉恶势力团伙,从中发现户籍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的阿东也是该团伙成员之一。经查,当日上午,那坡警方发现一名与阿东相像的男子在南宁市江南区某驾校出现,但不能确定此人就是嫌疑人,于是请求西乡塘公安分局协查。
很快,西乡塘刑侦二大队民警赶到江南区某驾校,传讯了当时正在与别人打牌的这名男子。经审查,这名男子正是嫌疑人阿东,阿东交代了在那坡的违法犯罪事实。
原来,阿东母亲老家在那坡县城。他上学时,就认识了当地的一伙社会闲杂人员,他们经常在县城胡作非为,看谁不顺眼,便群而殴之,渐渐发展成一个恶势力团伙,引起了自治区公安厅的重视并督办查处。
警方提醒: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一些违法犯罪人员往往自以为能躲过法律的制裁,于是心存侥幸,远走高飞躲而藏之,直至落网方才追悔莫及。殊不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获得法律的减轻或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