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来宾讯(记者黄必成 通讯员樊新光 谭贵勇)象州县石龙镇一男子因为分家的事情,与父亲闹起了矛盾,趁父亲不备,竟然用绳子勒死了父亲。其母亲何某不但不揭发儿子,还帮忙清理案发现场,并跑到派出所报案,慌称自己是凶手。11月20日,来宾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韦念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包庇罪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韦念粗今年27岁,是象州县石龙镇大塘村农民。因为分家的事情,韦念粗与父亲韦某产生了矛盾。今年7月25日晚6时许,韦念粗放牛回家,见其父正坐在老屋的天井里吃饭,便产生杀人恶念,找来绳子从后面勒住父亲的颈部,用力往后猛拖,在天井上转了一圈后拖进房屋的厅堂内,并用脚朝父亲头部、颈部猛踩,直至其父死亡。
当晚,韦念粗将此事告诉了63岁的母亲何某,何某不但没报案,反而叫儿子将尸体转移到自家甘蔗地里丢弃,还跟儿子商量帮其顶罪。次日凌晨5时许,何某在自家老屋院子里烧毁和清理相关物品。天亮后,何某与韦念粗到石龙派出所投案,慌称自己杀死了丈夫,后被公安人员识破而未得逞。
法院认为,被告人韦念粗的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本应予以严惩。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引起的亲情犯罪,且其认罪态度较好,被害人的其他亲属亦请求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犯罪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其有投案行为,且认罪态度较好,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