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讯 一名20多岁的女子与年长自己28岁的台湾司机结婚,7年的婚姻双方只共同生活五六天。年轻的妻子最终走上了诉讼离婚的道路。12月1日,罗城法院判决准予原告赵玲与被告李旺离婚。
原告赵玲(化名)与被告李旺(化名)于2001年3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当时赵玲刚到结婚年龄,仅仅20岁,而李旺已经是48岁了。同年7月13日双方自愿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了五六天,孰料老夫少妻的生活过得并不长久,丈夫很快就返回台湾,开始了长达7年的分居生活。之后,双方没有任何来往。2008年1月24日,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不久即登记结婚,婚姻基础差,婚后双方只共同生活了几天时间,被告即返回台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离婚,理由充分,予以支持。
(唐雪云 蒙国武)